爱游戏app资助意甲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
为适应新形势下研究生培养的要求,调动研究生学习、科研、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做好研究生奖助各项评审工作。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从德、智、研、践四个方面综合评定,以道德品质和学习成绩为基本条件。对学术型研究生,评审标准应偏重考察其科研创新能力和体现创新能力的科研成果;对专业学位研究生,评审标准应偏重考察其专业实践能力和适应专业岗位的综合素质。
第二条 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的基本依据为:学术学位某名参评研究生综合测评总分T=15%A+25%B+35%C+25%D;专业学位某名参评研究生综合测评总分T=15%A+25%B+(15%+20%)C+25%D。各班级综合测评得分按照从高到低分类排序。
我校学术学位研究生综合测评项目与权重表
项 目 | 权重(%) |
A、思想品德及日常表现 | 15 |
B、课程学习 | 25 |
C、科学研究 | 35 |
D、社会实践活动 | 25 |
合计 | 100 |
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综合测评项目与权重表
项 目 | 权重(%) |
A、思想品德及日常表现 | 15 |
B、课程学习 | 25 |
C、 | 科学研究 | 15 |
专业实践能力 | 20 |
D、社会实践活动 | 25 |
合计 | 100 |
第三条 所有涉及的成绩均以爱游戏app资助意甲为归口单位且在评审学年内获得方为有效;论文、科研奖励和专利项目的类别均按《安徽省普通本科学校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中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思想品德及日常表现评定
第四条 思想品德及日常表现得分(A)由“基本分(A1)”、“奖励分(A2)”和“扣减分(A3)”三项构成,即:A= A1+ A2+ A3。
第五条 基本分A1的计算依据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积极参加学校(爱游戏app资助意甲)、校团学组织、培养单位、班级等组织的各项活动;党团员应积极参加党、团组织生活,按时缴交党、团费。可获得基本分A1=60。
第六条 奖励分A2的计算依据为:
1.助人为乐项: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见义勇为、敢于与坏人坏事作斗争、助人为乐、集体主义精神等方面表现突出,获得省、市、校、学院嘉奖(或认定)的,分别获得奖励分为15、10、6、3。
2.个人荣誉项:获得省、市、校级优秀研究生或者优秀研究生干部荣誉称号的,每项奖励10、8、6分;获得省、市、校级优秀党员(干)、优秀团员(干)等个人荣誉称号每项奖励8、6、4分。获得优秀专业组长、爱游戏app资助意甲大型学生活动优秀工作人员的每项奖励4分。
3. 在宿舍评比中,所在寝室获优秀研究生宿舍者每次获奖励1分。
4.同种项别只以最高级别计分,不累加。
第七条:扣减分A3的计算依据为:
1.违反社会公德、公民道德规范、校纪校规、党团或相关社团纪律者,情节较轻,不足以作通报批评的,或者不服从学校、学院、导师工作安排的,每项(次)扣2分;受学校(爱游戏app资助意甲)、培养单位严重警告以下(含)处分者,每次分别扣4分;受学校(爱游戏app资助意甲)、培养单位记过以上(含)处分者,每次分别扣8分。
2.无故缺席学校(爱游戏app资助意甲)、校团学组织、培养单位、班级(党支部、团支部)等组织的各项活动者(含政治学习、组织生活、会议、集体活动、义务劳动等),每学时(次)依次扣1分。迟到或早退2次折算为缺席1次。
3.未经请假擅自离校、离岗(含期末提前离校、开学初没按时返校报到注册)者,时间在7天以上、4-6、2-3天的,每次分别扣3、2、1分。
第三章 课程学习评定
第八条 按照个人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总成绩(B)=学位课程加权平均成绩(B1)×60%+非学位课程加权平均成绩(B2) ×40%。
第四章 科学研究与专业实践能力
第九条 学术型科学研究得分(C)由“基本分(C1)”、“奖励分(C2)”构成,即:C= C1+ C2;专业学位科学研究得分由“基本分(C1)”、“奖励分(C2)” 再加“专业实践能力分C3”构成,即:C= C1+ C2+ C3,其中C2(按第十一条执行)。
第十条 基本分C1的计算依据为:研究生按计划参加科学研究工作,开展课题调研,开展学位论文工作,可获得该项基本分。科学研究基本分为C1=60,未按时完成培养计划者扣10分。
第十一条 奖励分C2的计算依据为:
1.发表论文项(我校为第一作者单位的论文)
论文级别 | 一类 | 二类 | 三类 | 四类 |
奖励分值 | 18 | 10 | 3 | 1 |
研究生为第一作者的论文按100%计奖励分。导师(必须为主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论文按50%计奖励分。合作成果(限于我校研究生署名第一的共同一作论文)根据作者先后顺序按(6:3:1或7:3)比例分配得分,排名第四及以后作者不能分享该论文得分。
为鼓励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论文,对于研究生以非第一作者发表多篇论文或以第一作者发表多篇三类及以下论文的,其奖励分值按照相应等次论文的0.5比值逐项递减,即第2篇论文计分为第1篇论文的50%、第3篇论文计分为第2篇论文的50%等。
2.学术交流项
以第一作者身份出席国家、省级学会主办的学术会议,获得会议优秀论文奖的,分别奖励3、2分/篇;出席省研究生学术论坛并获得优秀论文奖的,奖励2分/篇;出席其它学术会议,获得会议优秀论文奖的,奖励1分/篇。
多篇学术会议(学术论坛)论文获奖,从第二篇起按50%计奖励分(第2篇起比值逐项递减)。
同一论文或同一级别学术交流只就高计算1项(篇)。
3.科研奖励项
级别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国家级 | 30 | 25 | 20 |
省部级 | 20 | 16 | 12 |
市厅级 | 12 | 9 | 6 |
获奖项目必须是学校为获奖者单位。本人在获奖中排名的得分如下:排名第二至第九名的,得分分别为:80%、70%、60%、50%、40%、30%、20%、10%。
4.专利项
学校作为完成单位,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的,每项奖励20分;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受理号的,每项奖励10分。获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或计算机软件登记著作权的,第一项奖励2分,获得多项的,奖励分值按照0.5比值逐项递减,即第二项奖励1分、第三项奖励0.5分等。排名先后顺序按(5:3:1:1或6:3:1或7:3)比例分配得分。
5.学术专著(译著)项
学校作为完成单位,独自出版学术专著者15分;参加编著学术著作达10万字以上、5万至10万字、2万至5万字分别计5分、3分、1分。参加翻译学术专著达5万字以上、2万至5万字分别计3分,1分。
注:参编、翻译著作文字在2万字以下的,不加分。
第十二条 奖励分C2的项目应与本人就读的学科、专业相关,凡不相关项目,一律不计奖励分。
第十三条 专业实践能力分C3评定依据主要是参加专业实践所取得的成绩为主要考核依据,各考核等级相应的分为A档6分 、B档4分、C档2分、D档1分。具体考核等级由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确定。
第五章 社会实践活动评定
第十四条 社会实践活动得分(D)= D1+ D2+ D3+ D4+ D5。
第十五条 基本分D1的计算依据为:研究生按计划开展培养方案规定的实践内容,写出一学年学习工作总结,可获得该项基本分。实践能力基本分D1=60。
第十六条 社会实践活动D2的计算依据为:
参加校内“三助”工作满一学期,经考核被评定为合格,可获得1分;参加校内“三助”工作满一学年,经考核被评定为合格成绩,可获得2分。
第十七条 D3的计算依据为:参加爱游戏app资助意甲组织的大型活动志愿服务工作每次奖励1分,最高不超过4分。
第十八条 学生干部D4的计算依据为:参加学校、班级“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工作的研究生干部,工作满一学年,考核合格,给予一定的实践活动分。身兼多职者,只就高计算一项。学生干部实践能力得分情况见下表。
学生干部得分表
职务 | 得分 |
校研会主席团成员、班长 | 4 |
部长、副班长 、(党、团)支部书记 | 3 |
研会干事、班委(含党团支部)、组长 | 2 |
第十九条 代表学校参加各级竞赛获奖(挑战杯类竞赛的得分为各等级奖励分乘2,特等奖在一等奖励分值基础上再加2分)D5的计算依据为:
级别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荣誉奖 |
国际竞赛 | 16 | 12 | 8 | 5 |
国家级竞赛 | 12 | 8 | 6 | 3 |
省级竞赛 | 8 | 6 | 4 | 2 |
市级竞赛 | 5 | 4 | 2 | 1 |
校级科技类竞赛 | 5 | 4 | 2 | 1 |
校级文体类竞赛 | 3 | 2 | 1 | 0.5 |
同一项目或同级奖项只就高计算1项(次)。代表学校参加相关级别的非竞赛项目,获得奖励或荣誉的,经认定,各班级可参照相关级别予以奖励。以上项目若属于集体项目的,则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研究生,项目团队主要由研究生组成,团队成员按照排序情况(第5名以后不计权值),根据0.5、0.3、0.2、0.1的权值乘以所得的奖励分计分。所有参赛活动需由爱游戏app资助意甲团总支组织方为有效。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各班级成立测评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测评小组成员组成要有一定的覆盖面,原则上不少于7人;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对考核结果进行审定。
第二十一条 研究生综合测评每学年进行一次,评选所需材料限在本学年内发生。参评支撑材料作为奖学金申请时只能使用一次,不得在不同奖学金申请时重复使用(科技创新奖学金除外)。
第二十二条 综合测评结果应通过网络等方式在各班级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第二十三条 本实施办法自颁布之日起使用,由校爱游戏app资助意甲负责解释。